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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部门联合出新政 打造龙江经济新“夜”态
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3-14

   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《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黑龙江省商务厅计划今年开展10场专项促消费活动,共计发放6亿元政府消费券,充分释放夜经济积极作用,打造黑龙江省经济新“夜”态。

  “大力发展夜经济是释放我省消费活力、激发消费潜力的着力点之一,促进夜经济发展,一是有助于拉动消费回暖,丰富消费场景。二是可以成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阵地。三是有利于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”。据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邢颖娜介绍,根据商务部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,全国60%的居民消费发生在夜间,夜间已逐渐成为居民消费的“黄金时段”。为推动黑龙江省夜经济快速发展,黑龙江省商务厅联合黑龙江省住建厅、交通厅、文旅厅、应急厅、市监局、体育局制定了《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规定,黑龙江省各地需在2023年末打造3至5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,提出了累计培育140家以上龙江老字号企业的工作目标。对电商企业地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,增幅达到10%以上且在黑龙江省内入统纳税的,按新增网络零售额2%给予奖励,最高200万元。同时加大限上企业培育,对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,以此促进消费供给提质升级。

  邢颖娜表示,黑龙江省商务厅将会同各地各部门,按照《指导意见》有关要求,建立工作协调机制,调动整合资源,合力打造黑龙江省经济新“夜”态。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计划于今年开展10场专项促消费活动,共计发放6亿元政府消费券,充分释放夜经济积极作用。同时积极引导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,制定出台促进夜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,让夜经济真正发展成为释放黑龙江省消费活力的“助燃剂”。(记者 姜辉)

  转自:中国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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